家庭成员至少1人户籍在合江县符阳街道的城镇居民,且1年以上。
申请公租房应当以家庭为申请单位,每个家庭确定1名符合申请条件的家庭成员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单身人士申请公租房以本人为申请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只限申请承租1套公租房。
申请对象
低保户、特困户、孤儿。
享受国家定期补助的优抚对象。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家庭成员均年满65周岁以上的家庭。
有重度残疾(即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成员的家庭、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即享受Ⅰ类或Ⅱ类门诊特殊疾病待遇)的家庭。
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家庭。
县城区环卫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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