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审核程序
(一)递交申请资料。
申请时间:2022年3月23日至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在社区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申请人填写《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申请(审核)表》,并将上述第四项规定的申请材料递交户籍所在地社区。
(二)审核。
社区受理申请后,经社区、符阳街道、县级部门分别对申请人家庭的人口、住房、收入等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并对审核合格的家庭进行公示,即“三审三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确认申请家庭保障资格,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其正式纳入公租房实物配租轮候对象。轮候对象将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人的户籍所在地社区及合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对审核不合格或经核实公示异议成立的家庭,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原因。
二、摇号配租
(一)时间和地点。
召开实物配租大会的时间和地点以《合江县2022年公租房实物配租摇号家庭通知单》为准。逾期未到配租大会现场的,按自动放弃本次配租资格处理。
(二)入场要求。
参加轮候配租大会时,轮候配租家庭必须由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入场证》,同时戴好口罩测温扫码入场。
(三)摇号配租。
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采取电脑摇号的方式,申请家庭人口较多且自愿的情况下,配租户型较大的,家庭人口较少的配租小户型的。对配租大会上获得实物分配的申请人进行登记,并公示配租结果。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签发《合江县公共租赁住房实物分配确认通知书》。对配租大会上未获得实物分配的申请人进行登记,在下一轮实物配租时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优先保障。
三、签订租赁合同
申请人持《通知书》在15日内到公租房委托运营单位泸州阜阳投资集团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交纳租金、领取房门钥匙、交接室内设施签字确认正式入住。逾期不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或不按合同约定缴纳租金的,视为放弃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资格,三年内不得申请公租房实物配租。
{bsad}> 文章转载自: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