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行时间及处罚依据
(一)限行措施
限行区域内,在07:00至22:00时间内限制未办理入城证货车驶入,未办理入城证的新能源货车和已办有入城证的货车在早高峰07:00至09:00和晚高峰17:30至19:30内限制驶入。
环城路、双洞路从环城路与交通路口(牌楼坝路口)至双洞路与甜城大道路口(脚盆田路口)段,汉安大道东段从学院路口至国道321路口段,在早高峰07:00至09:00和晚高峰17:30至19:30内限制货车(包括办有入城证车辆)驶入。
(二)处罚依据
请广大货车驾驶人注意观察路口交通禁令标志,公安交警部门将运用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违反限行规定驶入限行区域的货车,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实施记3分,罚100元的处罚。
二、限行区域
(一)城区限行主要区域
(经开区)甜城大道—花园滩大桥—(东兴区)国道321—双桥路—东风路—沱江大桥—(市中区)环城路—双洞路—(经开区)松山南路—甜城大道环形区域内,以及松山南路西向东方向,在限行时段内限制货车驶入。
(二)特殊时段限行路段
环城路、双洞路从环城路与交通路口(牌楼坝路口)至双洞路与甜城大道路口(脚盆田路口)段,在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30至19:30)限制货车驶入。
汉安大道东段从学院路口至国道321路口段,在早晚高峰期(07:00至09:00,17:30至19:30)限制货车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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