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3月21日国家民政部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健康祭扫、安全祭扫、文明祭扫”主题,为加强清明节期间服务保障工作的有关要求,倡议广大群众不聚集、分时限流,县民政局就殡葬服务机构现场祭祀安排公告如下:
一、祭扫服务时间
4月1日至4月8日,总计8天。
二、祭扫服务措施
实行错峰错时祭扫。由新源县第一殡仪馆和公墓根据排位情况安排群众到场祭祀时间,骨灰寄存堂祭祀人数2人以内,公墓祭祀人数5人以内,祭祀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
现场祭祀服务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5:3019:30。祭祀人员要佩戴口罩并配合殡葬服务机构人员测温、扫码、消毒。禁止携带迷信殡葬用品进入殡葬服务机构和墓地,现场禁止燃放烟花、炮竹,禁止明火,禁止焚烧冥纸、冥币等殡葬用品,倡导鲜花祭祀,对清明期间有“落葬”需求的群众,需提前1天电话预约,各公墓将根据实际服务能力给予保障。
广大居民群众要依法文明有序开展清明祭扫活动,严禁在道路、广场、小区等公共场所焚烧冥币、冥纸等,严禁各类迷信祭祀活动,严禁城区内违规销售封建迷信祭祀用品,严禁占道设置摊点经营祭祀用品,严禁违规修墓、立碑等不文明行为。
对违反通告要求,扰乱殡葬管理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现场安全管理、危害公共安全的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服务电话: 099950360309995022287
新源县民政局
2022年3月24日
{bsad}> 文章转载自:本地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