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本人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住住房,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的,可租赁住房原因提取住房公积金,每个自然月内最多提取一次,每个自然年内提取总额不得超过24000元。
拓展材料
珠海租房公积金提取网上申请流程
申请人通过网上服务大厅提交申请。
受理办理机关收到申请材料联网核实后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经审查,申请情况不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机关应一次性告知申请人。
作出审核决定,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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