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市区生育保险参保人员、参加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及无工作的男职工配偶、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女职工(参加工作至退休前)。
办理材料
《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结婚证;
《生育登记证明》;
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产检票据;
住院票据;
住院费用清单;
出院记录。
《异地生育申请表》
备注:详见《扬州市职工生育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生育待遇申请表》。
办理流程
提交申请材料待核准,30天内办结。
办理时间
每月125日的工作日。
办理地点
市社保中心:文昌东路9号市民中心1号楼;
邗江区:新城西路178号;
江都区:江都区浦江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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